关于给予常某雨违纪处分的决定
常某雨,女,汉族,2003年2月3日出生,生源地江苏省,艺术设计学院2021级视觉传达设计专业21视传03班学生。
常某雨在2022年1月7日进行的《大学英语》考试中夹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纸条进入考场,且未按要求放置,开考后被监考老师发现。根据《北京服装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》(服学院[2017]67号,2020年7月修订)第二章第二十条,第三款第一项之规定,经北京服装学院艺术设计学院2022年1月20日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,给予常某雨记过处分,处分期一年。
特此公示
北京服装学院
2022年3月31日